图书馆消防安全制度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消防安全制度(试 行)

为了更好的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图书馆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健全各岗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图书馆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二、防火检查

图书馆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当班的职工履行防火巡查的职责。

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的要求:

1、读者聚集场所在服务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当班结束时应当对各自分管的区域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院保卫处。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各楼层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保障疏散通道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明确

各楼层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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